重陽敬老辦法

一、本會為發揚中華固有倫理道德,提倡敬老尊賢美德,促進社會和諧特舉辦之。

二、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而未欠費者,始有資格申請尊親 (父、母)之敬老贈禮。

三、會員尊親年齡以戶籍記載為憑,實足年齡計算至農曆9月9日年滿75歲以上為限。

四、申請辦法:兄弟姐妹同為會員者,以一人申請為限不得重覆,於每年農曆8月1日至8月30日填具申請書並繳驗戶口名簿影本一份,申請逾期以棄權論。於審查完竣贈給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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